正在加载数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 学生发展>> 模城动态>>正文内容

关于评选推荐首批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的通知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文件

惠教发[2009]91


关于评选推荐首批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中小学德育工作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是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在推动学校德育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努力培育一批德育名师,逐步形成区域德育骨干队伍的梯次配备及专业发展系列,推动区域中小学德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无锡市教育局决定于今年启动首批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工作(锡教宣〔2009173号)。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我区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的评选对象为长期(累计15年以上)从事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德育管理、德育科研、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的在职在任一线教师、教科研人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其中,班主任所占比例不低于60%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原则上曾经获得无锡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工作能手等荣誉称号,并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积极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师生、家长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熟悉德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牢固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班级管理、主题活动组织策划等德育工作知识技能,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地区或学校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行政管理、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开展活动成效突出,指导和推动地区、学校德育工作形成品牌特色,所在学校、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学校、先进学生集体;

4.积极推动德育工作创新,独立主持过市(县)区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市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的研究,近五年内至少有2篇德育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1篇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

因为教育管理不到位,所带班级学生违法犯罪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接受或索要家长贵重财物的;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评选推荐人数

首批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惠山区推荐名额为3名。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事务。各校也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2.坚持客观公正。评选推荐德育工作带头人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学校和教师普遍关注,各校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严格评选程序。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各学校根据评选标准组织推荐;区教育局按照市分配名额初选推荐参评对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审阅材料、师生和家长问卷、观摩课堂教学或主题活动;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入选人员进行表彰。

4.规范材料报送。参评对象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表》;个人从事德育工作总结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参加德育培训、获奖或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主持(参与)德育课题研究、开设德育专题讲座、培养青年班主任等工作的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于200911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302办公室。

五、考核奖励

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度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合格后,享受无锡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同等待遇。

 

附件:1.《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2.《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办法》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从事德育

工作年限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

 

从事德育工作简历(总结请附后)

 

 

 

 

个人获得荣誉及组织活动、指导班级获奖情况

 

 

 

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及论文发表、获奖情况

 

 

 

单位意见

                 

主管教育部门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1500字左右个人从事德育工作总结及各类荣誉、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请附后。

附件2

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办法

无锡市教育局

 

为充分发挥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在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建立一支特色化、专业化、现代化的高素质德育骨干队伍,促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有关评选工作要求,现制定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考核年度担任德育管理、德育科研、德育课教学、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的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年度没有完整(指缺少三个月以上)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不参加考核,不享受相关奖励待遇。

    二、考核内容

    1.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德育工作,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每一个学生,言传身教,因材施教,师生关系融洽,教育成效明显,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师生满意率达到85%以上。(20%

    2.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素质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作出突出贡献。(20%

3.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围绕全市和区域教育工作重点,结合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德育工作目标,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统筹推进地区和学校德育工作,在德育常规管理、学生思想道德及行为规范教育等方面取得一定经验成果。(20%

4.积极参与德育科研工作。认真学习先进的德育理论,不断增强德育创新意识,主持学校、市(县)区德育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研究,考核年度至少有1篇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论文评比中获奖。(15%

5. 充分发挥德育骨干作用。考核年度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任务:组织策划一项区域性或全校性德育主题活动;培养指导1-2名青年班主任;组织一次主题观摩活动(主题班会或心理健康教育课);面向区域开设一次德育专题讲座;参与一次家庭教育或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25%

考核对象存在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由于管理不善,本人所在学校、所带班级学生违法犯罪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接受或索要家长贵重财物的;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考核办法

    1.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工作情况每学年度考核一次,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程序如下:考核对象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并上报总结材料;考核工作小组在审阅材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和公布考核结果。

    3.达到考核要求的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由各市(县)区和市学校管理中心按照无锡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奖励政策予以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取消“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称号。

    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实施细则,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根据本办法内容拟定。